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两部法律,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为实现检察理论研究的优势互补,共同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的创新发展,2019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与湘潭大学共建全国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双方将在课题项目、科研力量、刊物媒体、检察智库、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通力合作。同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研究基地授牌仪式暨检察理论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为16个研究基地授牌,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正式被授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称号。
基地以湘潭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等学科为主干,以法学院强大的科研队伍为依托,同时广泛吸收来自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等部门的实务专家,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8人,其他科研人员10余人。
基地致力于为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成熟定型、持续创新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撑。自成立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围绕法律监督与公益诉讼两个中心开展研究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获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形成检察公益诉讼交流协作机制;二是定期召开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韶峰论坛等学术会议,就检察公益诉讼的新问题、新思路进行探讨;三是编撰《公益诉讼要报》,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呈报相关理论成果和对策建议,其中以吴健雄教为收的课题组递交的《对疫情防控中以人民为中心检察理念的多维思考》获张军检察长批示;《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科学要义、职能责任与检察担当》获童建明副检察长批示;四是开展学术交流,邀请理论界、实务界专家进行学术座谈;五是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该课题组由高校研究人员和检察院、法院相关实务部门人员组成,并呈开放性状态,形成若干攻关小组进行研究,计划出版系列成果,目前,已出版《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湘潭大学出版社2020年12月版)、《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运行机制研究——以湖南为样本》(湘潭大学出版社2021年11月版)等著作,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湖南省教育厅等课题多项,发表论文数十篇。
“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暨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韶风论坛会场
湘潭大学副校长刘长青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副所长陈波签署《关于以“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为平台
开展多方面学术合作协议书》
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暨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韶风论坛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