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促进法学学部形成浓郁的学术氛围,建立和完善学术论文质量提升机制,提高教师的论文写作能力,鼓励和支持更多教师积极撰写论文并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特创办“湘江法学新作坊”(以下简称“新作坊”)。
第二条 凡法学学部在编教师、特聘教授,均可申请举办“新作坊”。
第三条 申请举办“新作坊”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论文选题和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论文选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三)论文提出的主要观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
(四)申请人已经收集并研读论文的基础文献;
(五)论文选题和观点需要调研的,申请人已经开展必要的调研;
(六)论文已经具有不少于5000字,包括但不限于问题提出、主要观点、分析路径、论证理由、实证材料等。
第四条 申请人应填写《“湘江法学新作坊”申请表》,向科研办提交,由法学学部学术评价及道德委员会主任审核并提出意见,报法学学部常务副部长批准。
第五条 每期“新作坊”的报告人和参加人员原则为8人(旁听人员不在此限),在举办申请得到批准后,由报告人根据论文选题的关联度邀请参加人员。参加人员原则上为法学学部教师,确有必要的也可邀请国内知名高校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或期刊主编、编辑。为充分体现“新作坊”的学术性,报告人邀请参加人员时不考虑行政职务等非学术因素。“新作坊”的主持人由报告人确定。
第六条 报告人应将论文摘要(不少于1000字)以及需要讨论的问题,提前发给参加人员。参加人员应认真研读论文摘要并做好准备。
第七条 报告人在“新作坊”上应提交论文详稿,并做报告。参加人员围绕但不限于报告人提出的问题发表意见建议。
第八条 参加人员严格遵循学术道德,未经报告人同意,不得对第三人透露文章观点等相关重要信息。
第九条 每期“新作坊”的时间为半天,原则上不少于2个小时。
第十条 每期“新作坊”的支持经费为4000元,建议使用标准为报告人800元、参加人员每人400元,剩余经费可用于工作餐、学生劳务报酬等。
第十一条 每期“新作坊”均编总序号和年度序号。作坊结束后,非特别需要保密的,应该有图文报道,原则上第二天即在法学学部官网发布并通过“湘大法学”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第十二条 每期“新作坊”结束后,报告人应向科研办提交完成论文时间以及拟投稿的目标刊物等信息,并将投稿信息和投稿成功的截屏及时发给法学学部部长、常务副部长或学部学术评价及道德委员会主任。
第十三条 针对同一篇论文的“新作坊”原则上只举办1期。
第十四条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等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作者可申请再次举办1期“新作坊”,以交流论文写作、发表的经验,支持经费为2000元。
第十五条 本规程从2024年3月20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