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法学学部2027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选拔条件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四)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且成绩优秀。
(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 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425分或CET-6≥425分。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六)学生在读期间没有任何学校违纪处分或违法犯罪记录。
(七)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八)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办法按照《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25〕1号)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四)申请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 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425分或CET-6≥425分。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六)成果创新要求: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2500字以上的法学或纪检监察学学术论文一篇。
(七)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选拔条件,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八)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办法按照《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5年11月修订)》(湘大研发〔2025〕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