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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5-04-12 13:06 

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赵怿新等3名同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赵怿新等3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具体信息如下: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生类型

最长学习年限

入学时间

201430040047

赵怿新

法律硕士

非全日制(在职单证)硕士

10年

2014年

201430040048

闫珍

法律硕士

非全日制(在职单证)硕士

10年

2014年

201430040020

王磊

法律硕士

非全日制(在职单证)硕士

10年

2014年

因多方联系都联系不上或不予回复,无法将退学决定书送达至学生本人,现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5月12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请以上同学在收到公告后主动联系学部教务老师领取退学决定书,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学部联系人:黄彬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联系邮箱:46675037@qq.com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生教务办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