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潭 大 学 法 学 学 部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部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工作,根据《湘潭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我部关于招收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春
副组长:陈双喜、吴勇
成员:欧爱民、肖冬梅、易立峰、李喜莲、肖伟志、连光阳、黎益君
职责:全面负责学部的推免复试、录取等工作。
2、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
组长:李仕春
成员:吴勇、肖伟志、连光阳、王国征、李蓉、黄明儒、张全民、蔡高强、刘友华、洪永红、李云霖、周青山、胡军辉、王霞、邓春梅、文禹衡
职责:具体实施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
3、学部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
组长:陈双喜
成员:连光阳、肖峰、张立平、张永江
职责:负责学部推免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申请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且知识产权法务方向、数据法法务方向的本科专业代码必须是为07、08开头的专业。
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第1-3点条件外,需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10%,英语六级500分以上,并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招生类型、专业、人数及奖助学金
(一)硕士推免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030100 |
法学 |
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涉外法治、信用法学 |
035102 |
法律(法学) |
行政法与立法法务、民商事法务、刑事法务、信用法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务、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法务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知识产权法务、数据法法务、非洲法法务 |
我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2025年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我校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直博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30100 |
法学 |
我部各专业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2025年招收专业及拟招收人数以我校公布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录取当年学校最新的奖助学金文件执行。
2、学部设置优秀推免生奖学金。
四、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的同学
1、9月2日—9月15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请报名的同学加入“2025年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推免群”,群号722322935,同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联系。我部将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2、9月29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招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按照预报名拟招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招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
1、9月29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部将根据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送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我部的通知为准。
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专业。
3、申请人名单经我部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学部联系。
未预报的同学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部(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
注:以上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学部的具体通知为准。
五、复试及录取
1、复试形式与时间: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采用线下的方式,并全程录音录像。学部拟定于9月中旬对预报名的同学进行第一批复试,具体时间及后续批次复试时间以学部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知识背景、对学科的认识、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学部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部网站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再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我部推免生招收工作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部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4、我校将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部进行联系。
5、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湘潭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按要求前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我部研究生办公室,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学部研招办)
监督电话:0731-58292015(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51(校研招办)
0731-58293895(学部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