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的部署,推动《公证法》的修改与完善,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委托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湘潭大学)基地主任廖永安教授团队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修改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8月26日上午,课题开题论证会(暨湘潭大学2024年第8期立法专家研讨会)在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举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公证工作处处长熊飞,中国公证协会维权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刘疆,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纪格非教授、袁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郭志远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包冰锋教授,四川省公证协会副秘书长李全一,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周桥、副处长蒋泞鸿,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四级调研员、湖南省公证协会秘书长蔡灿,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局长陈全政,长沙市长沙公证处副主任侯娴君,长沙市华湘公证处主任陈婷,长沙市星城公证处主任吴永萍,湘潭市湖湘公证处负责人胡罡、业务一部部长薛妍妮,荷兰格罗尼根大学博士后张红旺,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刘浅哲博士,以及湘潭大学法学学部陈双喜书记、张立平教授、谢蔚副教授、段明副教授、夏先华博士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湖南警察学院院长、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教授廖永安主持。
会议伊始,陈双喜书记代表学部致欢迎辞,并指出本次论证会聚焦公证法修改中的重要问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也将对我校法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的水平提升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熊飞处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修改研究”课题进行了背景介绍,并指明了《公证法》修改的重点方向,希望公证理论界与实务界通力合作,高质量完成本次《公证法》修改工作。
廖永安教授从《公证法》修改的必要性、《公证法》修改的基本原则、《公证法》修改中若干关键问题的讨论三个方面进行了开题报告。为适应我国公证实践深刻变化、回应我国公证制度各项改革举措、顺应《民法典》实施后民事实践发展变化,《公证法》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公证法》修改需要明确公证实质预防纠纷、公证服务可及性等基本原则,并对公证职能定位、公证业务范围、公证程序等问题进行调整。
与会专家就《公证法》修改的相关问题各抒己见,现场讨论十分热烈。熊飞处长在总结发言中对本次开题论证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据悉,2021年1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组建“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基地成立以来,已经连续举行2届中国公证改革发展论坛,评选3届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出版1套《纠纷预防与治理:公证理论与实践系列丛书》,发布2卷中国公证发展报告,在全国公证理论与实务界产生重要反响。